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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下沙5大黑心店 你心虚不

来源:本站  2013-03-18  阅读:

  编者按:现如今,下馆子,去超市,都是几乎隔三岔五要做的事。可是,这期间你是不是遇到很多的不爽,比如上菜速递奇慢,做菜偷工减料,价格离谱抬高,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等等。有些问题,你敢怒而不敢言;有些问题,你投诉无门;有些问题,由于“事儿小”,最后不了了之。不过,消费者终归是受害者。从本期起,小编将定期对在下沙范围内消费遇到纠纷、不爽、看不惯等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帮助您维权,或提供解决方案。希望各位“沙民”能够积极的在消费频道内发帖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给您法律援助!

  我要发帖投诉、咨询

  网友投诉一:

  投诉商家:萍姐私房菜

   投诉事件:元宵节,与朋友去该家饭馆吃饭,点了一个三鲜煲,结果发现,三鲜中,只有一个“鲜”,找到服务员,对方敷衍了事,没有处理;点了一瓶二锅头,上面写的是250ml的,价格为15元,结果,服务员拿了100ml绿瓶的,说菜单上的酒水的二锅头就这个,也就是卖15元。正常店里该100ml二锅头就卖4元。店里足足贵了11元。一顿饭下来,让小罗十分郁闷。

  应文状律师观点:

  1、三鲜汤里只有一个鲜,小罗很细心,但是一般饭店的菜品图片与实物均有出入并且也会有提示以实物为准,小罗很难主张该三鲜煲里没有所谓的三鲜,因为对于三鲜的理解消费者和饭店均会有不同观点,所以三鲜煲这个小罗很难维权。

  2、关于二锅头,小罗可以选择拒绝消费,因为小罗的消费标的是在菜单上的二锅头,而饭店提供的并不是菜单上所列明的二锅头,小罗可以拒绝消费,关于价格,属于市场调节,饭店有权利制定二锅头在其店里的价格,同样消费者也有权利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当然欺诈和强迫交易的情况除外。

  网友投诉二:

  投诉商家:紫檀餐厅

   投诉事件:小明带着妻儿去吃饭,饭间,小儿子不小心把一个高脚玻璃杯打碎了,店里的人要求赔偿20元,而该杯子在超市只卖5元

  应文状律师观点:

  在饭店消费时不小心打破一些餐具是一种相当多的现象,那么该如何赔偿呢,所谓损害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以饭店出具购买该餐具的进货凭证为准,比如发票等,消费者有权核实该餐具发票的金额后进行赔偿或者自己去购买一只相同的餐具来赔偿。

  网友投诉三:

  投诉商家:衢州人家

  网友原帖:衢州人家,高沙店。近日和朋友去衢州人家吃饭。。因为就三个人么,就随便点了一些,其中就点了这几个特价。。可是结账的时候打出来的清单却按照原价来计算。。郁闷的。。服务员解释说因为要送券的,所以就按全价来计算。。我滴神啊。。服务员是不是考虑的太周到了?怎么连券都帮我想好了呀。。奇怪!所以,建议大家去衢州人家店吃饭的时候还是看清楚,问清楚再点菜,免得跟哥一样出糗。。另外提下,这个所谓的“海木耳”,就跟皮蛋一样的,建议大家不要点,不是很好吃。哈哈,根据个人口味。

  应文状律师观点:

  饭店的菜价和相应的活动应该明示在饭店显目的地方或者位置,比如菜单上,在这个案例里如果饭店只注明了特价菜的价格,而没有注明该特价菜的抵价部分是以赠送抵价券的形式来抵用,那么消费者有权利仅支付特价价格。

  网友投诉四:

  投诉商家:1000碗

  网友原帖:

  大家注意了,千万不要到高沙的1000碗土菜馆去吃饭,这个是个黑心的店,昨天路过那里就去吃了次,还是第一次去的。

  点的龙虾不但不新鲜还有吃到臭的,龙虾是没有洗过一样的,很脏,吃了几个就没有吃了,今天我们一家人都开始拉肚子了,还有点了个什么土匪牛蛙,可真配得上这个名称,真是土匪烧的菜.牛蛙估计只有半个,其余的都是什么年糕还有点蔬菜.价格是50元,味道呢超难吃。

  昨天在外面吃饭是有身以来在饭店吃到最难吃的一次,更可气的是我们在买单的时候,我想味道难吃就算了,本来给他们提出了关于龙虾的问题,呵呵!在收银台的两个人就如是聋子一样听不见,不搭理人,随便你怎么说就不搭理你。简直给我的感觉就不是人一样,本来想和他理论的,但看到他们这个样子连畜生都不如,怎么给他们说话都不理你,只告诉你他要收多少钱。我还和他们说什么呢?就打发叫花子好了,希望大家慎重去这家店。

  应文状律师观点:

  本案中,如果消费者在该饭店里消费时,发现食物的味道不对时,注意不要食用,及时通知饭店,先行沟通,如果沟通不了可以选择报警,并要求将该食物进行封存送检,如果消费者应该食用了该食物而导致相关疾病的,应该有饭店负责相应的赔偿,另外一个饭店的成功,在于服务及质量,该饭店如果不思改进,长久以往,注定是关门收场

  网友投诉五:

  投诉商家:下沙物美


  网友原帖:

  下沙的物美真黑心呀,我去年买的黑芝麻湖(在保值期内)里面都爬出了几条白白嫩嫩的虫子,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吃黑芝麻湖湖,前段时间我家一个亲戚在那里买普通大米,收票员硬是把普通大米的价格换成的几个高很多的另外一种泰国小米,去找服务员哪个态度差呀,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服务员哪个恶劣态度看了让人心寒.还要我自己本人亲自碰见的明明买的是小件的价格3,5元的东西,回家后看小票变成了另外一种15块钱的物品,但是人已经回家也没办理,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买的肉吃了回去肚子疼。物美还想在生意上有长远打算的话,应该对员工的素质进行提升,毕竟作为服务行业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并对东西的质量要求有严格的标准,消费者被欺骗了一次不可能永远被欺骗的,一旦下沙有其他大型的超市开起来的话,这么搞只有死路一条。

 应文状律师观点:

 超市食品质量及价格问题,是消费维权的重灾区,一般表现为价格欺诈和食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虚假标价2、两套价格3、模糊标价4、虚夸标价5、虚假折价6、模糊赠送7、隐蔽价格附加价格8、虚构原价9、不履行价格承诺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关于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要求一赔二,而销售者还要接受《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处罚,[而食品质量问题的表现形式一般为过保质期及食物变质等,在食物安全问题上我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并不是所有的食物有了质量问题就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可以一赔十,一般只有在销售者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存在主观故意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假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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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所简介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系依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组建,于2008年5月成立。本所汇聚了三十余名法学专家和一批既有深厚法学底蕴又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其中二十余名律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十余名律师曾留学欧美。原浙江大学副校长、现浙江工商大学校长、“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著名行政法学家、博士生导师、资深律师胡建淼教授担任本所名誉主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资深律师孔庆江教授担任本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原海南大学校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西湖学者、著名诉讼法学家谭世贵教授担任本所专家委员会主任。 “泽厚”律所以“打造高品质律所、百年律所”为发展目标,确立“人文底蕴、学术氛围、全员学习、兼容并蓄”的文化取向,秉承“决策民主化和管理制度化、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人为本和谐共赢”的管理思想和服务理念,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和专业化、团队化业务运作模式。本所以专家型律师为主的高素质律师团队,籍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广大政府机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的发展定位是内部专业分工明确、核心业务突出、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拟设涉外法律业务部、行政法律业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部、公司证券及金融法律业务部、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部、刑事法律业务部、综合民商事业务部、税务法律业务部等八个专业部门,各个法律业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全部由在该领域理论建树突出和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律师担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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